房屋專任委託銷售契約書
房屋一般委託銷售契約
這2種契約相信有很多屋主有很多的迷思~
我在這解釋一下
房屋專任委託銷售契約書
就是你的房屋在契約期間你只能讓和你簽約的公
司銷售~要是在契約期間內你自售或是委託其他仲
介銷售或是想提前解約~仲介公司可以跟你要求賠
償金~因為在契約期間內要是你的房屋自售或別間
仲介公司銷售出去!那我們為你所做的一切都白費
了!!!廣告費用!人事費用!!油錢!!花費的精神與
金錢!!!
畢竟服務費是交易成功才可跟你收取的!要是沒
銷售出去~我們也沒賺到你的服務費反過來還要
倒貼廣告費!人事費!油錢!!等等費用!!
相對的~在這期間內屋主的房屋和裝潢.家具等~要
是在契約期間有遭到惡意破壞屋主也可以向仲介
公司要求賠償金~對屋主有好處對我們也是一個保
障!!!基本上是這樣~
而房屋專任委託銷售契約書對屋主有啥其他好處?
好處就是你的房屋跟一般委託房屋銷售的房屋比~
業務會先衝你的房屋~業務也會自己花錢做廣告~
而公司也會幫你的房屋做廣告~盡量在契約期間內
賣出~(當然辣..要看你簽的時間~你自己想想~一
間房子是幾百萬甚至上千萬的~除非你的房屋是便
宜又大碗~地點又漂亮.不然想在短期內賣出~有點
難度.尤其是經濟不景氣的時候更是明顯!!)
一般來說專任委託的房屋~大部分業務的做法會幫
屋主打掃房屋~讓房屋的賣相漂亮!乾淨!讓客戶看
屋時不會覺得髒亂而不想在看下去!
因為屋主給了業務簽專任除了業績外~也代表屋主
給了業務和公司的一個信任~
和一般委託房屋銷售的房屋比~因為一般委託房屋
的屋主大部分都會委託很多家仲介和自售~所以一
般業務都是先帶客戶看專任委託的房子給客戶看~
客戶要是喜歡就敲定了~
不喜歡的話也是等其他間的專任委託房屋先看完~
在看一般房屋委託~
總之就是把一般房屋委託放在後面就對了~
一般房屋委託的好處是~有很多間仲介在幫你帶(但
幾乎都排後面)或是自己也可以賣~
而壞處就是~因為有很多仲介在幫你賣~所以會有滿
多的客戶~會去看~所以你的房屋會變髒亂~
颱風天你的房屋仲介可能不會去幫你關窗戶(因為
你委託太多間了)~地板髒了~你只能自己找時間來
清理~再加上要是你的房屋有遭到破壞.物品不見.
你也找不到是哪一間仲介弄的...壞處還滿多的~
或是同時有2家仲介都剛好有客戶要買等等~這些
問題都不好處理~要是你在上班~那更是麻煩~客戶
可能會再你上班時間打給你要看屋~你要請假?還
是讓客戶溜走?請假回去帶客戶看屋客戶也不一定
會買~那你請假的時間就白白浪費掉了~
專任委託的壞處~其實就是只有契約時間而已~說
壞處其實也不是壞處~看人而定~
有人覺得~我被契約綁著~很麻煩?很討厭?覺得仲
介賣不出去?賣的好慢?自己賣還比仲介賣的快?
要是屋主急著賣!又要高價賣出!!一定要賺到錢!!
那說真的除非是經濟好的時候+遇到豪邁的有錢客
戶!!
不然想要短期賣出~不是如此簡單!!!畢竟台灣有
錢人很多!!但是我們平民老百姓更多!!!!!!
也提醒你~找仲介公司銷售~不是找"公司"銷售~
是找一個"好的誠實的業務"~~
不管哪間仲介都有房屋糾紛~因為那不是公司的
錯...是業務的錯~所以你要找的是~
"好的誠實的業務" ^^
會騙人的人是不分行業的^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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