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9月24日 星期二

房屋買賣過程



買賣房子交易的過程~^^~
1~看屋:尋找自己喜歡的房屋,自己的需求和愛好

2~議價:
看完房子後,要是喜歡~有買的意願但價錢不喜歡
你可拿出幾萬塊議價,比如開價688萬,但你想要以
620萬買下,這時就可以議價方式請業務幫你議價
是屋主願意,即達成協議,因為房子的價錢不像一
的商品能夠計算出成本,價錢的高或低往往取決
消費者的認定,且賣房子的人都知道買方大部分
會殺價,所以通常都會預留殺價空間。
另外有許多人認為開價的價格以為價錢是固定的
不知道可議價,往往一聽到開價就問都不問就退
了,在此提醒要買屋的人,多問多聽對自己並不
吃虧!!!

3~付訂金:
若你決定買下房子,必須先付訂金。所謂訂金是買
方為確保契約覆行,交付賣方的金錢,具有契約上
的效力。賣方收下訂金後,若買方反悔,則賣方有
權沒收訂金,反之若賣方反悔,則必須加倍退還。
PS~議價金可轉為訂金喔!

4~簽約:
下訂金之後雙方約好時間簽訂契約,你必須準備
1、印章
2、身分證
3、訂金收據,和賣方簽訂房屋買賣契約,
確定買賣成交,並付簽約款
4、用印:(簽約後7-10天)
你必須先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,做為買房子
契約中所用印鑑的法律效力。
並持:

1、戶口名簿影本3份
2、印鑑證明3份
3、印鑑章,和賣方在所有文件上蓋上雙方印鑑。
時再付第二次款。付款後, 賣方就會將印鑑、
所有權狀 等相關證件拿出來交給買方(代書代辦)
辦理過戶。

5~完稅 (簽約後30日內)
你必須在簽約後30日內,向當地的稅捐稽徵處繳交
房屋買賣所需負擔的稅費,包括:
1、契稅
2、印花稅 :在繳交房屋稅費時必須查明賣方是否
欠房屋稅、地價稅,確定付清所有稅費才能辦理
過戶,並付第三次款。


6~過戶 (簽約後30日內)
你必須持:
1、買賣契約書正、副本(貼足印花稅票)
2、身分證影本
3、增值稅單
4、契稅單
5、土地、建物所有權狀,到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
建物的所有權轉移以及抵押權等他項權利的塗
銷或更名,核發新權狀後,房屋所有權便轉移至
你的名下。

七、付尾款 ( 過後10至15天內 )
將剩餘的屋款全數付清,通常是向銀行貸款來支付
最後的尾款,也可由銀行直接將貸款撥入賣方的帳
戶,並完成過戶、交屋手續。

八~~高高興興搬新家~笑嗨嗨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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